谁家咕咕啄春泥

用来胡乱码字的小号
–杂食铁胃–

【SD】《杀死夏蝉》

试试写一个小长篇。
 恶魔丁实在是太美味了,我好爱。

——

(01)

14年的夏天和往常一样,热辣的阳光、聒噪的夏蝉、吐舌头的狗。
 算上今年的暑假,Sam从斯坦福毕业已经整整五年了,律师也做的小有成就,上个月他摆平了一件遗产纷争的案子——那种复杂又庞大的家庭总会出一些问题,尤其是在一家之主去世后,他们急需一个靠谱的律师解决纷争——于是Sam的老师把Sam推荐给了他们,最后Sam也不负众望地解决了这个问题,他就像一个老练又富有天赋的胜利者,加上天生高大的身材,让人情不自禁地去信任这位年轻律师。

案件结束后,Sam决定给自己放个假,去海边晒个太阳或者冲个浪什么的,上次还有女朋友陪着一起去,但那已经是四年前了。大学毕业除了意味着学生时代的结束,也带来了Sam校园恋情的终结。

Jessica是个有着漂亮金色长发的女孩,Sam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,他们在图书馆初遇,当时两个人正好要借同一本书,Sam把资料让给了Jessica——作为回报,这个女孩就向Sam展示了她非常灿烂的笑脸,而那个充满感染力的微笑让Sam觉得:就是她了。

他们在一起了三年,分开了六年,Sam已经不再是那个留着花仙子发型的天真学生了,现在他的发型像是个摇滚歌手(来自同事的吐槽),胡子剃的干净利索,每日身着笔挺的西装,俨然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。

Jessica也已经结婚了,她现在忙于自己两岁儿子的童年教育,他们很久没有联系了。

Sam把行李丢进后备箱,接着坐进驾驶座,扭动车钥匙。这辆Impala是Sam在买车时无意间看到的,按理说他用不上大马力的汽车,何况这辆车又是一件67年的老古董,但Sam的眼睛就是离不开它——或者她。

这辆Impala漂亮极了,阳光照射下黑色的光泽感尤其迷人,就在Sam犹豫不决时,老板走过来问Sam需不需要帮助。从老板口中得知,这辆古董车配置一切都好,可能有些小毛病还需要一点修理,但驾驶起来并不用担心。最后老板又告诉Sam,这辆车之所以现在还未卖出去,也与车主人的遭遇有关——它的原主人把它转手给了朋友,后来那位朋友去世,就在这辆车里。

“喔……可怜的。”Sam皱了皱眉,爱怜地摸了摸Impala。老板也叹口气:“是啊,可怜的家伙。就死在驾驶座上。”

Sam轻咳一声,这才意识到比起不幸的受害者,自己率先心疼这辆车。

最终Sam买下了这辆车,现在他正坐在驾驶座上,发动引擎,准备出发去海边度假。夏季的风也是滚烫的,它们从车窗外吹进来,一股又一股热浪撩动起Sam的头发。

Sam年少时买了一些金属摇滚的卡带,现在可以派上用场。有段时间Sam迷恋Vince Vicente的音乐,虽然对于一些摇滚老炮来说那并不够劲,但当时Vince火得一塌糊涂,尤其在Sam那么大的中学生中,Sam还偷偷翘课去看他的演唱会,最后得到了他的签名。Sam至今清楚记得这位摇滚明星被汗晕染开的全包黑眼线。

车内播放器用起来还不错,Vince熟悉的声音迅速涌进Sam耳朵,Sam依旧觉得这些歌很棒。

一路都很平坦,Sam要去临近纽约的新泽西州找个海滩度假,他规划好了日程,也带好了一些安全用品——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,需要这些东西,也许在这趟旅途中能遇到真爱也说不定。

Sam在加油站买了一些啤酒,炎热夏季正需要一瓶冰镇啤酒来降温,就在Sam发动车子正准备继续赶路时,有个身影出现在挡风玻璃前——他背着光站在车头处,Sam只能看到一个带有光晕的剪影。

“嗨。”Sam把头从车窗探出来,“请问有什么事吗?”

对方正痴迷地看着Impala,用手去抚摸它——Sam觉得这奇怪极了,在这样的天气下黑色的车身会很烫——听到Sam的声音后,对方抬起头看了过来。

太阳刺的Sam睁不开眼睛,他只能眯着眼睛尽力往外探头,接着他听见对方用略微低沉的声音说道:“你有一辆很漂亮的车。”

Sam弯起嘴角,对方在称赞他有个好眼光,Sam心情大好地继续聊天:“谢谢。这么热的天,你也出门旅行?”

对方顿了一下,仿佛在理解Sam的词句:“旅行?……喔,对,我旅行好一阵了。”

Sam礼貌地笑了笑,他现在要出发了,可面前这个人挡在车头,Sam只好让他挪动一下。

之后Sam注意到加油站只有他一辆车,于是Sam叫住了对方:“嘿,老兄,你自己一个人?呃,我是说……你的车呢?”

对方摇摇头:“我步行。”

Sam半张了嘴巴,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。步行?头顶的太阳简直要把人烤干了,这人是怎么回事?Sam决定做件好事——

他朝这位有缘的陌生人招了招手:“你要去哪?我要去东边走,要我载你一程吗?”

对方有些惊讶,但他马上激动起来,看出来他非常喜欢这辆车——Sam看着他一边惊喜地说着“真的吗?”一边小心翼翼地打开车门坐进来。有了遮挡物把热辣刺眼的阳光遮住,Sam这才看清楚对方的长相,如果最开始就看得这样清楚的话,Sam绝对不相信他没有同伴——老天,他像个模特一样有型。

现在轮到Sam惊讶地语无伦次了:“呃……你要去哪?”

“去哪都行。”对方依旧沉浸在对这辆车的喜爱中,他抬眼从车顶看到后座,用手去感受座椅的质感,“你说你要去东边,那我们就去东边吧。”

“OK.”Sam深吸一口气,让自己镇定下来,他发动车子,引擎发动的声音让对方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仔细去听。

接着Sam打开播放器,Vince的声音从里面传来。

对方明显僵硬了一下,用迟疑着、又不可置信的眼神望向Sam。

“不是吧。你喜欢Vince Vicente?”

Sam以为自己找到知音了,还没等他露出惊喜的笑脸,只听对方惋惜道:“你真应该听听Led Zeppelin。”

Sam的笑容就像沙皮狗那样耷拉了下来,尴尬的气氛僵持了一会,最后Sam在第二首歌播完后,切换了另一盘磁带。

那是Ozzy Osbourne的歌,在他唱到“live it for today and not tomorrow”时,对方跟着唱出了下句。

“It 's still the road that never ends.”

嗯,唱的有点跑调,Sam看出来对方应该喜欢这首歌。虽然没办法继续再悠然自得地听青春时喜欢的歌了,但旅行路上有个人一起陪着,这种感觉很不错。

行驶了一段路程后,Sam慢慢适应了音乐和旁边有人陪着的感觉,他又开始聊天:“嗨,我是Sam Winchester。你是?”

“Dean。”对方在副驾驶座上舒服地伸个懒腰,“叫我Dean就好。”

太阳光依旧热腾腾地洒在地面上,热风从窗外灌进来,Sam和Dean坐在Impala里沿着绵延公路不紧不慢地行驶。

盛夏到了。

评论(2)
热度(35)

© 谁家咕咕啄春泥 | Powered by LOFTER